一、以技術入股是實股嗎
以技術入股實際上是乾股,而非實股。
1.技術入股指的是技術人員以其知識、知識產權、技術訣竅、設備或工廠廠房等作爲資本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,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。
2.這種入股方式與資本入股一樣,享有按股份比例對企業所有權和按股分紅的權利。
二、技術入股具體條款
在技術入股的過程中,應當在入股合同中明確約定以下關鍵內容:
1.技術入股者的權利證明:技術入股者必須確保自己是所投入技術的合法權利人,且沒有權利瑕疵。如果後續被第三人指控侵權,技術入股者應承擔侵權責任。
2.入股技術的性質:入股的技術必須是專利技術或技術祕密。通常,只有這兩種技術才能用於出資入股,並且還會受到條件的限制。
3.技術入股的方式:合同中應明確技術入股是以技術的所有權還是使用權進行。如果是使用權,還需指明是哪種許可使用方式,如獨佔許可、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。
但根據《公》,入股技術一般應當是技術財產權的入股。
4.入股技術的成熟度:入股技術必須是技術入股者已經掌握的現有技術或成熟技術,具備明確的名稱、技術指標、功能、適用範圍和使用或生產方法。
三、技術入股風險提示
雖然技術入股可以爲企業帶來潛在的利益和增長動力,但也存在一些風險。
1.例如,技術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市場接受度,或者可能被競爭對手模仿或超越。
2.技術入股者可能無法掌握技術的所有細節,導致後續開發和應用中的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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